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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4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我市现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募集2023年度就业见习岗位。
募集范围为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募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8日。
在见习单位的认定上,要求是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运营;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此外,还要符合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要求。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和缴纳社会保险。
在见习单位的申请上,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填报《见习岗位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见习惠赣”网页版或扫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自行发布岗位。未认定为见习单位的,除《见习岗位申报表》外,还需同步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线上申请渠道: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扫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线下申请渠道:前往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由各县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实际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予以补贴。对吸纳见习生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属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全媒体记者 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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