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哈尔滨供暖费收取标准未发生变化,居民住宅热费标准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8.32元,非居民住宅为使用面积43.3元/平方米。
2、对公益设施、自用车库等均按住宅收取热费。
3、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热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缴齐本供热期热费。
4、逾期未缴齐热费的,供热公司将从下年起按日加收违约金。
5、如与热企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缴热费,供热单位可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
6、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供热单位可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15日仍未交费,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对其限热或停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7、用户拒不交费的,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即欠交热费的1‰按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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