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本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
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
咨询联系人:曹承锋、邱保华
咨询电话:020-83909300;
传真电话:020-83909222;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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