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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采怡)记者30日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山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通过科学立法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介绍,本次修订是对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全面修订,由原来的38条增至59条。《条例》在创业扶持、创新激励、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优化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规定,全方位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此次修订在推动创新、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方面作了大幅度的内容扩充,强化制度创新。”石晓介绍,《条例》明确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进中小企业跨界融合。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鼓励加强品牌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政策优惠。
石晓表示,“融资难、融资贵”是调研中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中小企业因为生命周期短、资产规模小与银行信贷风险考量之间的客观矛盾,《条例》在遵循市场规律和立法权限的前提下,重点解决信贷融资政策落实落地的机制障碍和难点问题。健全资本金动态补充、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机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以及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规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平台作用。
“目前,山东省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7家,数量居中国首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文建介绍,近年来,山东建立起了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体的梯度培育体系,激发涌现了一大批优质中小企业。安文建表示,下一步,该部门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细化推进方案,推动条例条款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截至2022年底,山东中小企业总量超过430万家,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663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56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19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777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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