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牵头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在惠州市举办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与会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
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中心、巴西广州企业家协会调解中心、俄联邦工商会国际仲裁院、俄罗斯工业企业联合会仲裁中心、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印度班加罗尔国际仲裁调解中心、南部非洲仲裁院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合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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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金砖国家经济交流的日益繁荣,商事争议也逐渐增多,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金砖国家仲裁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定期召开仲裁合作论坛,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享发展新机遇,共同推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
今年是“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召开10周年。各机构一致认为仲裁现代化、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是新时代大势所趋,各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促进国际仲裁高质量创新发展。《南沙共识》充分体现了金砖国家适应国际仲裁新常态凝心聚力、精诚合作的共识以及金砖各国仲裁机构共同秉持开放、合作、发展和创新的理念协同扬帆起航的决心。
俄仲裁机构适用“广州模式”处理跨国经贸纠纷
商事仲裁是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首选机制。近年来,仲裁案件呈现快增长、多样化和广覆盖的趋势。广仲受理案件总量2022年较2020年增长28%,其中涉外(含港澳台)案件增长124%。案件标的额增长迅猛,2021年增长65%,2022年增长17%。
伴随着案件的国际化,广仲对外交往的“朋友圈”也在不断扩大,仲裁合作从联通港澳扩大到覆盖东南亚,乃至现今遍布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金砖国家的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到成倍增长。
广仲以开放的理念,创设有效衔接域外仲裁规则的“3+N”仲裁庭审模式,即以三大法系为框架结合N个国家或地域特色规则的“3+N”庭审模式,在仲裁规则对接中发出高质量“中国声音”。
近期,俄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成功适用广仲《仲裁规则》和“广州模式”处理一起跨国经贸合同纠纷,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充分表达调解意愿,然后在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南部非洲仲裁院主席迈克尔·库铂表示,“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倡议”的范围非常广泛,探索和建立新的全球争端解决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南部非洲仲裁院有幸参与其中,希望中国和非洲的主要仲裁中心更紧密地联系,以《南沙共识》签署为契机,努力让金砖国家各国人民体会到金砖合作带来的福祉。
“四个共享”为区域仲裁合作提供新路径
合作是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广仲不断创新、持续深化“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的全球推介,先后与境内外59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有效实现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
近期,广仲东莞分会成功运用“广州标准”和“四个共享”协作机制办理一起涉印度籍当事人,由俄罗斯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的跨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别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毛晓飞表示,广仲“四个共享”为区域仲裁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俄罗斯工业企业联合会仲裁中心国际争议部主任亚历山大·格列别里斯基表示,广仲在仲裁创新发展领域走在世界前列,俄罗斯工业企业联合会仲裁中心自2017年11月开始大规模推进仲裁改革,希望不断加强与广仲等中国头部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为国际仲裁业务拓展提供更多新路径。
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仲裁力量
近年来,广仲抢抓互联网仲裁发展契机,打造广州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2021年发布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截至2023年4月,ODR平台已处理案件近500件,标的额超过55亿元,调解率约75%,平均结案周期仅33天。
通过ODR平台受理的涉外案件大幅增长,涉金砖国家尤其是涉印度案件实现2倍增长,其中一起涉印度当事人的国际融资纠纷案件,仅用10天即快速审结,当事人致信感谢。
印度班加罗尔国际仲裁调解中心主任特里乌文加达姆表示,国际贸易与仲裁紧密相连,通过与包括广仲在内的金砖各国头部仲裁机构合作,能够更好地促进金砖各国和世界各国经济发展。
近年来,广仲在推进中国仲裁现代化广州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将以本次《南沙共识》签署为契机,依托仲裁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推进广州仲裁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的理念携手金砖国家头部仲裁机构,共建国际仲裁发展高地,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仲裁力量。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穗仲裁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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