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资讯 财经 国内 行业 商业 生活 快讯

真相来了!贵阳一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

来源:搜狐      时间:2022-09-22 14:54:04

近日,贵阳一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真相: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殴打防疫志愿者引发网友关注和转发。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民警对该事件作出了回复,详细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请和小编一起看看这篇新闻。

近日,一段“公安民警上门抓人”的视频在朋友圈流传,作者还在视频中打出“贵阳一住户内,不配合防疫,男主被抓,女的在家里不戴口罩被训斥”等醒目字样,引发网友关注和转发。

记者注意到,视频中,几名民警在一户居民家中,将一名男子按在墙上,并要求一名女子配合工作。一名民警说:“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措施,不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刚刚让开门的时候依然不配合,现在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进入自己室内住所,哪一条规定不戴口罩属于犯罪处理,法律哪条规定,希望执法讲文明,让市民理解、共同团结抗疫配合。”“只是一面之词能看出全程是什么情况么?”……对于事件本身,视频评论区的网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记者联系到了当天出警的观山湖公安分局长岭派出所民警,民警对该事件作出了回复,详细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

据民警介绍:2022年9月8日,观山湖分局长岭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美的林城时代美桐苑15栋楼下有业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辱骂威胁殴打防疫志愿者。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发现居民秦某某确有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威胁殴打防疫志愿者的情况存在。

民警为此上门敲门并告知传唤事由,秦某某及房内人员却拒绝配合,遂民警对秦某某开展强制传唤(视频内容所示),整个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经法制审核,在该事件中,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没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运用自由裁量基准适当,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给予秦某某行政处罚。

真相查明,原来是该居民不戴口罩出门购物、辱骂威胁殴打防疫志愿者,民警依法上门传唤仍不配合,采取的强制传唤措施,并非该视频所表述的其家属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

标签: 在家不戴口罩 贵阳不戴口罩 不戴口罩被抓 强制传唤措施 的观山湖公安分局 长岭派出所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