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取消了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等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落户。
根据《细则》,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之前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入户,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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